盛银消费金融

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统一交易协议补充协议披露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8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银行”)签订《关联交易统一交易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事项披露如下。 

一、统一交易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与盛京银行于2024年12月30日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将双方合作的具体关联交易类型由“以资金为基础的关联交易,包括同业借款、同业拆借”变更为“以资金为基础的关联交易,包括同业借款、同业拆借、股东存款”,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二、交易对手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关联法人名称: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孙进 

注册地: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0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879,668.02万元

关联关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因盛京银行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认定盛京银行为公司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上述补充协议未对定价政策予以变更,仍按原统一交易协议执行,原统一交易协议约定双方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化定价,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进行,符合关联交易管理公允性要求。

四、内部有权机构审核情况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关联交易额度报告》,批准公司主要关联交易为与关联方机构发生的同业业务(包括同业借款、股东存款、同业存款)、技术服务以及资产租赁等,公司可与关联方在关联交易额度内开展关联交易的各项工作(含统一交易协议签订等)。此外,公司2024年第四十六次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公司与盛京银行签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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