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银消费金融

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一般关联交易及统一交易协议执行情况披露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12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2024年三季度一般关联交易及统一交易协议执行情况披露如下。

一、一般关联交易合并披露

(一)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我司向盛银数科(沈阳)技术有限公司已支付信息科技外包人力服务费用35.11万元,待支付费用约33万元。

(二)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我司向盛京银行北京分行支付三期(2024年2月至11月)租金及保证金共计40.64万元。

二、统一交易协议执行情况

我司2024年三季度继续执行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富民村镇银行、沈阳新民富民村镇银行、沈阳辽中富民村镇银行、沈阳法库富民村镇银行、上海宝山富民村镇银行和宁波江北富民村镇银行签订的2024年关联交易统一交易协议,执行情况如下:

(一)我司继续执行与盛京银行签署的2024年度《统一交易协议》,本季度在该协议项下共计开展12笔同业借款业务,交易金额合计为40亿元,用信余额为53亿元。

(二)我司继续执行与宁波江北富民村镇银行、上海宝山富民村镇银行、沈阳法库富民村镇银行、沈阳辽中富民村镇银行、沈阳沈北富民村镇银行及沈阳新民富民村镇银行等6家村镇银行签署的2024年度《统一交易协议》,六份协议项下共计开展17笔股东存款业务,交易金额合计为17.45亿元。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股东存款余额合计0.1亿元。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在我司年度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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