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辽银保监罚决〔2021〕43号)。因存在“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消费贷款”,本公司被罚款20万元。
今后,本公司将不断加强对贷款用途的管控力度,确保贷款用途依法合规。
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9日